
羅賓·泰克(Robin Thicke)和法雷爾(Pharrell)在長達多年的戰鬥中遭到了又一次打擊,以證明他們沒有復制馬文·蓋伊(Marvin Gaye)。在2015年,兩人失去了蓋伊家人提起的訴訟這聲稱Thicke的“模糊線”從“放棄它”中偷走了。這是一個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案例,似乎改變了音樂的版權 - 訴訟時最微弱地懷疑盜竊兩位藝術家之間已被認為是“線模糊效應”。現在,Thicke和Pharrell有失去了上訴。
本週第九巡迴上訴法院的三名法官小組維持了原始判決,裁定Thicke和Pharrell確實必須向Gaye家族支付數百萬美元。 (唯一的變化是,TI在歌曲中不再需要支付。)評委如何達成這一決定?它將如何影響整個音樂行業?紐約大學克萊夫·戴維斯(Clive Davis)錄製音樂學院的版權專家兼教授傑夫·佩雷茨(Jeff Peretz)解釋說。
Thicke和Pharrell究竟吸引了什麼?
重要的是要認識到,上訴法院的工作不是重試案的優點,而是要研究原始案件中是否存在任何錯誤。 Pharrell和Thicke爭辯說。儘管可以提出一個案件,即對陪審團是否聽到錄音的審議確實是一個錯誤,但小組的三分之二並不認為是這樣的。
什麼是“稀薄的保護”論點,為什麼它對Thicke和Pharrell不起作用?
在他們的辯護中,Thicke和Pharrell聲稱Gaye的版權只提供了他的音樂“薄”保護。在這種情況下,“薄”版權認為“必須放棄”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其流派的常用比喻,並且本身並不是所有原始的。因此,要侵犯它,侵權者將不得不逐字複製它。但是,這種論點使“如何”與構圖的“什麼”相混淆。這首歌的“什麼”是說明其節奏,旋律,和聲和歌詞及其結構的收藏,甚至在這兩個作品之間甚至都不遙遠。因此,如果此情況僅限於樂譜(“什麼”),則不會有任何情況。此外,傳統上只有旋律和歌詞才能被視為版權。
但是在這種情況下,問題危險的是“如何”,而不是“什麼”,換句話說,是如何呈現歌曲的。 Pharrell誠然著手以“ GTGIU”的風格創作一首“派對”歌曲,這完全知道這是在法律界限內。從本質上講,他走到法律路線,但確保不要越過它。最初的決定是移動這條線。通過讓它上訴,米蘭·史密斯法官(Milan D. Smith Jr.)多數意見,從字面上改變了規則。但是,如果第一次將“什麼”和“如何”正確地解釋給陪審團之間的區別,那麼這將永遠不會走這麼遠。
Ti為什麼要脫鉤?
這說明了TI作為歌曲的“替代作家”的想法。 (換句話說,他在遊戲後期創作了這首歌,他的貢獻很少。)上訴法院 同意最初將他混為一談是錯誤的,因此,他沒有責任進行賠償。
最終,Thicke和Pharrell為什麼輸了?
在我看來,這個決定是說Thicke和Pharrell的律師沒有提供足夠的程序推理來重新考慮判決,並提供了一個令人信服的案件,以致原始審判有缺陷。簡而言之,您不能僅僅因為您不喜歡判決而重試案。
決定是一致的嗎?
否。這一決定是2-1,杰奎琳·恩蓋恩(Jacqueline Nguyen)法官寫了一個強烈的異議,與原始判決強烈不同意。
這個決定是否意味著原始判決是正確的?
請記住,上訴決定中的觀點與判決的道德規範無關。長話短說,在我看來,最初的陪審團在得到適當指導他們的職責後弄錯了。現在發生的事情是,一組法官決定2-1確實正確處理了原始案件,不一定是判決只是或正確的。
但這是正確的決定嗎?
正如Nguyen法官所寫的那樣,它設定的先例是創造力的壞消息 - 它使同性戀可以“版權成為一種風格”。史密斯法官似乎沒有意識到他為年長的藝術家打開的門,以起訴現任藝術家承認前者對他們的作品的影響。最初的判決是一個危險而濕滑的斜坡,可以使挑戰和普遍的不良信仰在應該彼此欣賞的藝術家之間來到。自“模糊的線條”判決下降以來,它也完全負責圍繞流行音樂的訴訟環境。我可以想到當前前20名中的許多歌曲,如果這確實是新標準,則可能同樣對這種新型的侵權罪。
最終的影響是限制創造力和扼殺創新,這違背了這些思想首先包括在憲法中的原因:促進藝術,而不是確定和/或保護所有權。
現在關閉了這種情況嗎?
我想下一步將是讓最高法院研究所有這些,因為似乎“模糊的線條”將成為音樂史上最重要的案例之一。